《越史略》
《越史略》·三卷(山东巡抚采进本) 不著撰人名氏,纪安南国事。上卷曰《国初沿革》,为赵佗以下诸王。曰《历代守任》,为西汉至石晋交州牧守姓名。曰《吴纪》,乃五代末吴权及其子昌岌、昌文等事迹。曰《十二使君》,乃昌文没后,牙将杜景硕等争立事迹。曰《丁纪》,则丁部领以下诸王。曰《黎纪》,则黎桓以下诸王。中卷、下卷皆曰《阮纪》,则自李公蕴得国后诸王事迹。纪述特详,惟以李为阮,与史不合。案黎崱《安南志略》,称陈氏代立,凡李氏宗族及齐民姓李者,皆命更为阮,以绝民望。则此书当为陈氏之臣所作,崱志又载陈普尝作《越志》,黎休尝修《越志》,俱陈太王时人。太王者,陈日煚之谥,则此书或即出普、休二人手,未可知也。安南自汉迄唐,并为州郡。五季末,为土豪窃据,宋初始自立国。此书自唐以前,大抵全袭史文,自丁部领以下,则出其国人之词,与史所载殊有异同。盖史臣但承赴告之词,故如薨卒之类,往往较差一年。至名号官爵,或只自行国中,而不以通於大朝,故亦有所错互。其牴牾之处,颇可与正史相参证。又史称陈日尊自帝其国,尊公蕴为太祖神武皇帝,国号大越。此书原题《大越史略》,盖举国号为名。而所列公蕴至昊、旵八王,皆僣帝号,不独陈日尊一代,则尤史所未详。又《玉海》记交趾天贶、宝象、神武、彰圣、嘉庆诸年号,此书皆与相合。特所列黎、阮诸王无不改元者,而史家并未悉载。则必当时深自讳之,故中国不能尽知耳。书末又载陈日煚以下纪年一篇,但录所僣谥号改元,而不具事迹。其中所称太上者,以史按之,当为陈叔明。其称今上者,当为陈炜。而史载日煚至炜十二世,此书乃仅得十世,未详其故。又考《廉州府志》,纪康熙十三年海滨得钟,题皇越昌符九年乙丑,说者疑为宋时李乾德以后僣号。今此书称今上昌符元年丁巳,当明洪武十二年,其九年正值乙丑,则为陈炜僣号无疑,是亦足资考证矣。安南自宋以后,世共职贡,乃敢乘前代失驭之际,辄窃号国中。至著之简策,以妄自夸大,实悖谬不足采。然吴、楚僣王,《春秋》绝之,而作传者亦不没其实。故特依伪史例录之,以著其罪。且以补宋、元二史《外国传》之所未备焉。
【摘录】《四库全书查询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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